庫默簽署新法,禁止在船隻在放置移動廣告牌,指出這些廣告可能會阻礙其他船隻航行,造成危險。

這些水上移動廣告牌過往一度點亮紐約的海濱線,航行於東河和哈德遜河,但現在可能看不到這樣的場景了。週二州長庫默(Andrew Cuomo)簽署法令,禁止水上數位廣告牌在紐約州任何可通航水域上航行,當中包括東河和哈德遜河。

這些廣告牌指的是閃爍,或移動亮燈的標誌。這項新法對於Ballyhoo Media公司來說是一大打擊。Ballyhoo Media是一家新興公司,業務包含在曼哈頓時代廣場鄰近河岸放置明亮的廣告牌。 法令規定,第一次違規罰款金額為1,500美元,隨後的每一次違規,罰款為5,000美元。

支持該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Brad Hoylman表示,這些水上移動廣告牌對陸上司機,河上船員和行人來說,會造成分心進而形成危險,也對眼睛不好。並表示,紐約人應該有從現代擁擠環境中,獲得一點喘息空間的機會。